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雇主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雇主需要依法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还需要额外的经济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时,雇主和雇员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故意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导致工人工资损失、工伤和医疗等待,则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支付额外赔偿费用的25%。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行政处罚等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实,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则必须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如果雇主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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