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重整需要清偿工资。根据破产重整清偿的顺序,首先需要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偿金,以及其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因此,公司破产重整需要清偿的工资是普通破产债权中的一项。
公司破产重整需要清偿工资。破产重整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偿金、其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公 司 破 产 重 整 需 要 清 偿 哪 些 费 用 和 债 务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重整需要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申请受理费、管理费、催告费、司法救助费等,共益债务包括职工安置费、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等。
在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应根据重整计划,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果破产企业未能按照重整计划执行,重整计划无法继续进行,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批准终结重整程序,并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重整的目的是通过法定程序,帮助债务人实现债务清偿,同时保护各方利益。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务人、债权人、管理人和重整计划利害关系人等,都应依法行事,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清算的重要程序,遵循《企业破产法》规定。在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果企业未能按照重整计划执行,重整计划将无法继续进行,管理人可请求法院批准终结重整程序,并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重整旨在通过法定程序,帮助债务人实现债务清偿,同时保护各方利益。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各方都应依法行事,确保程序公正、公平和透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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