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制与编制的区别:1。工资支出来源:正式工资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解决。2、正式按照政策规定和上级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3、正式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四、正式可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得。事业单位没有编制,类似,但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的聘任制,比如法院的职位,就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
事业单位编制将总量控制,即以2012年底全市事业编制统计数据为基数,分级分部门实行总量管理;未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区县不得突破已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如果确需增编,原则上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属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市机构编制部门可在市级部门之间、市与区县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合理调剂事业编制。各部门、各单位报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可在各自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合理调剂;对因承接疏解人口需增编的区县,原则上从人口输出区调剂解决;军转干部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职能过于单一、规模较小、设置过于分散的事业单位,北京市将予以撤并整合。原则上不得将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调整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也不能增加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数量。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因核定类别需要将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调整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必须按不低于15%的比例核减编制并收回。如果因行政区划调整出现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北京市将进行整合,并收回富余事业编制。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编制及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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