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和老板工资合同,一般包括工资发放时间、权利义务等。工资合同的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若双方要更改合同内容,也应当协商一致后,进行相应的更改,否则会导致被更改的内容无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按时足额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一、协商证明怎么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因单位效益不好与劳动者协商最低工资,协商证明可以先介绍公司目前的情况,然后详细介绍相关的降薪的方案,实施的时间和步骤等,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签字确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降薪方案需要通知到工会。
二、多长时间不发工资算是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在一个月结束之后的三十天内仍未结算工资就算拖欠工资。
单位需要在三十天内结算工资,超过的则算拖欠工资。一个月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按期、或不足额支付皆算拖欠工资。若遇到节假日,则需要在提前的最后一天工作日支付。例外情况是,如果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确实资金困难,可合理延后。
拖欠工资的一般情形有以下几点:
1、签定的有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日计算,拖欠一天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没签定劳动合同,则按照公司每月的财务日计算,通常都是每月15号发工资,则15号为发工资日;
3、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4、可以把实际情况给老板说一下,还不解决问题的话就去劳动监察答对投诉,同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劳动法关于待岗的规定
待岗是指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员工处于等待恢复生产后上岗的意思。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单位提出待岗的,关于职工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