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工资发放单位的福利房产权属于谁
时间:2023-08-05 19:41:41 20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福利房是单位补贴的房产,但往往房产证在单位,5-10年才能拿到房主。因此,房主需要按一定比例购买才能拥有产权。个人没有房地产证明书,对房子没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登记的房子不能转让。产权归属有三种:1。单位房屋是集资建设的房屋,产权由集资决定。个人以全部房价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取得的单位房屋为全部房屋产权。个人以房价的部分资金作为投资建设的房屋,取得的房屋是部分房屋产权。二、单位房为房改房建造的房屋,取得的单位房为部分房屋产权。(前提是房改房是标准价)3、单位房与职工签订购买协议后,分期还款,房价还清前,房屋产权也是部分房屋产权。房价还清后,房子的产权就是房子的全部产权。

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

高温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也就是说属于职工福利,这一部分福利被算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内并以此来核算。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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