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临时工工资不一定是日结,如果在用工关系建立之前,就已经约定了日结,那么单位就需要在当天结束之后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日结工当天做了当天下班给工资,日结工通常都没有固定的岗位,随时自由调换,基本上都是做一些非常简单的工种,所以比较灵活,换句话说就是打杂。而临时工工资一般都是按月发或者不做了才会一次性结清工资,虽然岗位也可以自由调换,但是通常都会有固定岗位。
3、通常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被聘用的临时工可以买社保吗?
被聘用的临时工可以买社保,目前《劳动法》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临时工一般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购买保险的规定如下: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第十条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十一条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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