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日报讯(关正一、肖燕)年底将至,《劳动合同法》实施也将近一年,依照该法规定,我市部分目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从明年1月1日将进入被视为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支付双倍月薪的处境。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供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国有企业、国有改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而全市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0%左右。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我市劳动者维权意识大幅增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今年受理的投诉案件中,涉及劳动合同签订、要求索赔双倍工资的案件就达到513起,占该支队接待投诉案件总量的40.3%。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大限将至,我市尚未完成相关手续的用工单位应于年底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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