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利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
没有劳动权,生存权利也就没有保障。依据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
参加职业培训的权利,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什么是剥夺劳动权利
劳动权利,“劳动义务”的对称。一般指由劳动法所规定的,由劳动法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会等)依法享有的一种行为的选择自由。它既可以由劳动者所享有,也可以由工会、雇主协会等集体来享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包括多种类型,其中一种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还有一种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大多表现为有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擅自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剥夺劳动者的岗位让其回家无限期“休假”,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般都能归入这两类争议之中。因此用人单位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全文6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