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雇主拖欠工资,你想去哪个部门,工人可以向劳工部报告,并要求雇主给予50%-100%的补偿(见《劳动合同法》第85条)
(2)工人也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进行干预和调查
(3)或直接向雇主提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通过解除合同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者除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外,还可以自行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参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劳动合同法》第30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布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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