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时间:2023-03-08 10:51:54 4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赔偿的具体办法是: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得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一、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有何区别?

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过错责任。

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

相对赔偿来讲,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而赔偿金的支付未作出此类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工龄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过错责任。

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合同没到期可以离职吗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离职。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但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的规定,实际是指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因此,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话,那么,老板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反之,老板的做法就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还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切莫超过法律规定,否则将失去维护权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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