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计算。法律明确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从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的,犯罪犯罪被假释的,应当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羁押时间算判刑里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曰起计算,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与管制同时执行,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三、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体出狱时间如何算
具体出狱时间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判决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折抵管制两日。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具体的情况如下:
1、出狱时间要严格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时间执行,即法院判决书上都详细载明刑期的结束日期,该日期即为出狱日期,不需要计算;
2、如果服刑期间依法减刑的,减刑时间也会在法律裁定书中详细载明,按减刑裁定书载明的刑期结束时间执行即可,也不需要计算;
3、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对服刑时间的表述是这样的:判处有期徒刑多少日止,后面的时间即为出狱时间。
服刑期从被限制自由关押在看守所开始计算,刑满就可以出狱,或者表现好减刑也可以出狱。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三、社区矫正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社区矫正时间的计算:
一、管制的矫正期限与管制期限相等,矫正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矫正期至管制期满为止。
二、缓刑的矫正期限与缓刑考验期限相等,矫正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至缓刑考验期满为止。
三、假释的矫正期限与假释考验期限相等,矫正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至假释考验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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