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返聘员工在工作中突然离世,其死亡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因此,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亡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不过,退休返聘员工辞退不用支付。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不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范围。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单位就没有义务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返聘员工在工作中突然离世,其死亡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因此,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亡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退休返聘员工辞退不用支付。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不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范围。
2、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解聘该员工是否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等问题是根据返聘协议来确定的。如果返聘协议没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支付。
素 材 : 返 聘 员 工 突 然 离 世 , 能 否 认 定 为 工 伤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的。而“突然离世”这一情况,很难直接认定为工伤。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前后”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返聘员工突然离世,很难直接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需要满足“上下班途中”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而“突然离世”这一情况,很难判断是否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综上所述,虽然返聘员工突然离世令人痛心,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判断是否符合工伤的相关规定。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及其家属也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
结语:如果返聘员工在工作中突然离世,其死亡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同时,需要注意退休返聘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解聘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等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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