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日公布该市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详细内容。这项改革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类,实行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和晋升渠道,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这意味着将有近七成公务员不再保留行政级别。
此次归类行政执法、改称执法员的公务员达2.4万多人,约占深圳现有公务员总数的69%.另有该市气象局16名气象预报、信息网络人员归类专业技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员说,以后将逐步扩大其范围。
据介绍,深圳的执法员设7个职级,职级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各职级间无上下级关系,保证各层次的执法员有均等发展机会。职级晋升与个人业绩挂钩,破解了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难题。
1990年,深圳借鉴香港的经验、着手政府公务员的分类管理研究、酝酿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2006年8月,深圳率先在公安系统建立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两年后被国家确定为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城市。今年1月22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韬说,无论职级高低,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主要职责都是执行、服务,不具备官的权力、也无需承担官的责任,这就从制度上解决了官本位问题。
结合分类管理,深圳将加强公务员聘任制,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该市将争取每年补充约1000名聘任制公务员,实施协议式工资制度。一些特殊人才、高端岗位还可以一事一议、达到月薪3万元的水平。
2007年至今,深圳先后招聘了两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后,各行政机构可在编制限额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公务员的招考。
陆韬说,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将促使执法员勤政、廉政,一些占编不干活的将被请出公务员队伍,提高编制利用效率、加速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认为,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圳继大部制改革后的又一重要举措,这让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更专业、更高效、更廉洁,对深圳布局下一个30年将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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