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仅在招聘公告或规章制度中向劳动者提示试用期及具体期限,而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试用期条款的,试用期的约定无效。此时,用人单位要承担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却未约定劳动期限的,由于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法律规定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怎么计算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两年合同试用期最多是几个月
两年合同试用期最多要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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