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籍外来务工人员王某带着妻儿,早早来到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写有外籍人员求助、伸张正义维权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并深鞠一躬以表感谢。
王某是该市某工程公司的工人,2012年8月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空坠落造成左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公司支付了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2013年4月,经溧阳市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11月被常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今年2月,王某虽与原工作单位初步达成了工伤赔偿相关事宜,但王某担心双方所签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遂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王某的工伤伤残等级帮其详细计算了赔偿标准,分析了按照法律途径赔偿和双方协商赔偿的利弊关系,并建议其申请劳动仲裁。考虑王某家庭困难、住所地不在溧阳等情况,中心特事特办,当天就为其办理委托手续,并向劳动仲裁庭提交了申请书。当得知仲裁庭案件已经排到4月底后,经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仲裁庭沟通协商,仲裁庭启动了绿色通道。3月14日,在仲裁员主持下,王某与公司负责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款人民币20万元,并由仲裁庭出具了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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