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如何申领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按年给予补贴,用人单位应在每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期限内申领岗位补贴。如:申领2009年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可在2009年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时,提出享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的申请,经区县残联审核批准后,在审核期截至后的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用人单位。未按年度在审核期内提出申领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二、以下三类企业可以申领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一般性企业申领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就业援助基地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由政府投资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上安置毕业未满5年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以上用人单位均应与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小微型企业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三、注意事项:
1.工资如系银行代发的,应出具书面说明、银行转账凭证及发放人员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用工真实性出具的承诺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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