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南宁市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办理材料:
(一)岗位补贴所需材料:
1.《南宁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申请审核表一一式两份;
2.《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花名册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上月发放工资的明细表或银行代理发放工资明细单复印件壹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第一次申请或单位帐户变动时提供)。
(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
1.《南宁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一一式两份;;
2.《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一式两份;
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壹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如有人员增减变动,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减变动花名册一式贰份(有增减变动时提供);
2.《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申报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劳动保障大厦720室
办理时间:
每个月1-10号申请前一个月的补贴。(过期不受理,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771-553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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