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属于办公费还是福利费
时间:2023-08-09 11:10:42 3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作服属于办公费。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相同工作服确认劳动关系

刚到上海一家火锅店上班没几天,小秋就不幸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由于还没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火锅店否认小秋是该店员工。黄浦区法院作出判决,根据工作服、通话记录等确认小秋与火锅店存在劳动关系。

事发后,小秋的父亲申请劳动仲裁,此后与火锅店就小秋是否与该店存在劳动关系对簿公堂。庭审中,火锅店负责人坚称小秋不是该店员工,并表示该店通过电子指纹对员工考勤,没有小秋的考勤记录。小秋的父亲则拿出了女儿发生车祸时所穿的中式、黑色、镶黄襟的衣服,并与火锅店其他员工工作服进行比对,以此证明事发时小秋穿着该店的工作服。

此外,小秋的父亲还出示了女儿生前的手机通话记录,记录显示在小秋上班前一天和第一天,与火锅店座机有过两次长达一分多钟的通话。小秋的父亲认为,两次通话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火锅店因工作事宜与女儿联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秋死亡时身着的衣服与火锅店员工的工作服颜色、款式非常相似,接近一致。对于通话记录,火锅店负责人否认是联系工作,但又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此外,火锅店结束营业的时间是凌晨1时左右,小秋发生车祸是在凌晨近1时10分,故极有可能是从火锅店出发。

考虑到本案事发突然,小秋父亲的举证能力客观上受到限制,现有证据已穷尽了当事人的全部举证能力且形成了证据链,因此可确认小秋与火锅店存在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全文9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申请劳动仲裁 最新知识
针对工作服属于办公费还是福利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作服属于办公费还是福利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