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支付期限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形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等原因受到影响的,经工会同意,可以暂缓支付职工工资。最长延期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无理由拖欠工资。工资拖欠多久?
参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实行周、日、时工资制,工资可按周、日、时支付。”,我们知道,具体的支付日期由双方商定,法律中没有强制性规定。嗯,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它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或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只要你所在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即使你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也符合法律规定
出于某种原因拖延几天是可以接受的,但一再拖延并不是一回事。那么,工资拖延太久的原因是什么呢?《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延劳动者的工资。”月付“是指工资应按月支付,也应按月支付。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欠薪
当雇主拖欠工资时,工人可向劳动部门报告和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见《劳动合同法》第85条);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介入和调查,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工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然而,这样一来,双方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工人也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要求工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形不属于无理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支付工资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等原因受到影响的,经工会同意,可以暂缓支付职工工资。最长延期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无理由拖欠工资
根据上述介绍,如果雇主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员工工资,则将拖欠工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工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还应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则不属于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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