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 女性职工有权享受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这不同于上下班。使用一个小时哺乳时间的方法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选择将哺乳时间分为两个半小时, 每次半小时喂养孩子一次, 或者选择晚一个小时上班或提前一个小时回家。
在哺乳期,女性职工有权享受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不同于提前下班。使用这小时哺乳时间的方法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选择将哺乳时间分为两个半小时,每次半小时喂养孩子一次,或者选择晚一个小时上班或提前一个小时回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使用一个小时哺乳时间而降低其工资标准。
违 反 哺 乳 期 规 定 , 女 职 工 如 何 维 权 ?
当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她们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根据《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三种方式都可以帮助女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采取这些行动时,女职工应当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在哺乳期,女性职工有权利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此外,用人单位应每天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若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使用一个小时哺乳时间而降低其工资标准。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采取行动时,女职工应保留相关证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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