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并且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已经到期了工资还没变可以要求补偿吗
其实,新员工在试用期到期后,还继续在公司里面工作,但公司方面依然按照试用期工资支付工资的,那么,新员工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说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转正后的工资,但公司方面没按照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支付的,那么员工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足额补发相应的工资,而且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2、如果说员工与公司之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转正工资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补发少发部分工资,且可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
对于试用期的到期期限,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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