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我在一公司开车,入职时与单位签有合同。6年前单位领导把车钥匙从我这拿走之后我就没再上过班,期间我也跟领导反映过这个问题,单位换了好几任领导都说会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我正常拿着工资但是却没让我上班,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告单位么?
荆律师:可以,你可起诉单位解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理应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安排工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鉴于您的这种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
李女士:我在一家政公司做了两年多的钟点工,我与单位双方每年都签订一次非全日制工作的合同。前些日子,因为身体不是太好,休息了几天。当我回单位上班时,单位负责人告诉我,不用再来工作了,请问律师公司一分钱补偿也不给就可以这样做吗?
荆律师:公司的做法没有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规定,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你们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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