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程序: 1. 发生工伤事故后, 应当立即紧急送医; 2. 用人单位需提出申请; 3.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劳动者、近亲属和工会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 4. 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程序:1.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立即紧急送医;2.用人单位需提出申请;3.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劳动者、近亲属和工会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4.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用 人 单 位 未 提 出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 如 何 处 理 ?
根据素材2中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而,用人单位并没有权利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申报,是指企业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发生事故后,或者在确诊患了职业病后,立即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的报告。工伤的认定机关是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指的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机构,即现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是认定工伤的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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