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程序主要为: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过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结论作出后,会书面通知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
一、去社保局办理工伤需不需要户口本
参保人因工作期间受伤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向社保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企业与受伤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二、伤残鉴定多少天能出结果
大概是60天左右可以得出结论。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回到岗位上,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最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在哪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提交的申请材料:一、《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后20日内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工伤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对初次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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