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主要讲述了公司对于员工离职交接后财物的处理、文件资料的清理、员工在职期间欠款的清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相关手续以及员工证件的退还、工资的结清、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和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等方面的规定。
在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完成交接后,公司应当接收由公司配发或员工本人保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并指派专人负责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2、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3、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4、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5、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6、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临 时 工 离 职 后 , 公 司 应 该 如 何 处 理 其 离 职 手 续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当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因此,公司应当依法处理临时工的离职手续,包括为离职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同时,公司不得扣押离职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也不得要求离职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在员工离职并完成交接后,公司应当依法处理离职手续,包括为离职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同时,公司不得扣押离职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也不得要求离职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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