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从2004年至2008年,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圆满完成了第一个5年轮查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制定了适当的制度和程序以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要求,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独立性原则的行为,尤其是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低价招揽业务等行为,对业务报备、会计信息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有4300多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了此次5年轮查工作,共查处15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500多名注册会计师。
同其他市场竞争一样,审计市场竞争根据其竞争效率也可分为过度竞争和有效竞争。一般认为,市场过度竞争最显著的表现是产品或服务的供给大于需求。而在审计市场上,过度竞争使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各种竞争手段来最大化自身效用,这不仅未能给事务所带来预计的利益,反而致使整个审计市场受到严重影响。导致我国审计市场过度竞争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会计师事务所进入门槛低,组织形式可选择性强,从而导致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
(2)事务所更换成本较低,提供的审计服务替代性威胁大。
(3)审计市场需求方对高质量审计服务需求不足,事务所在博弈中处于劣势,最终导致供需力量失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第十七条中将审计风险定义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通常审计风险按其因素的可控性可以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其关系为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其中固有风险是指财务报表某一科目余额或某一类交易事项自身的性质使其比较容易发生重大错误或舞弊的机会;控制风险发生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过程中,是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控制的;检查风险则是审计人员能够控制的,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目前我国审计市场中的过度竞争会对审计风险产生严重的影响:(1)对固有风险的影响。一方面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如果不诚信或面临严峻的财务压力时,就会利用过度竞争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的劣势地位,以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来威胁其出具有利的审计报告;另一方面在过度竞争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业务时往往不再谨慎选择客户,而是尽可能多的招揽客户,完全不顾客户业务的性质、复杂性等,这就无形中放大固有风险。(2)对控制风险的影响。一方面过度竞争使得事务所极力招揽客户,对于那些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甚至管理层蓄意舞弊的客户往往也会被迫接受;另一方面事务所有时为了在过度竞争中求生存故意忽视客户的控制风险,从而主观低估控制风险使审计风险可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3)对检查风险的影响。事务所招揽客户的手段之一就是低收费,这使得事务所不得不依靠减少审计程序从而压缩审计成本来获取审计利润,将检查风险当成是审计风险的调节器。
相对于大型事务所而言,中小事务所严格执行相关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成本很高,并非所有的事务所都能承担相关的审计成本,如日益强化的监管成本、审计责任保险成本以及详细审查成本等。现存的质量控制准则允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实际情况来选择恰当的审计程序确保其审计质量和风险的控制,如被审计单位类型、部门多少及分布、管理层权限等实际情况以及适当的成本收益权衡。总而言之,这些研究均表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更容易违反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降低审计质量,增加审计风险。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上对江苏省2006-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处罚情况进行分析,希望能从经验数据分析中获得启示,提出相应的审计风险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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