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的劳动合同
法就是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除了包括劳动合同法以外,还包括劳动就业法、劳动条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
处理法、劳动监察法等等。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所谓普通法,是指在一般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其效力
具有普遍性;特别法,是指在特定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其效力仅仅及于特定身份的人或者事。一般而言,在法律的适用上面,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也即
对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
关规定。
二、从立法历程上对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没有作出任何的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三、从立法内容上作出对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内容
劳动合同法共分13章107条,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促进就业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内容
劳动合同法被俗称为新“劳动法”。新“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
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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