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用人单位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
2、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怎样处理厂里招收童工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发现厂里招收童工的情况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对于童工的用人单位,可以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于童工本人,可以对其监护人进行教育和批评,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加强对企业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对童工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从源头上遏制童工现象的发生。
总的来说,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将会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加强对企业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对童工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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