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程序违法如何申诉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二、怎么投诉工伤认定部门
工伤认定有其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只要职工受到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或十五条规定,劳动部门就应当依法予以认定,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推诿,你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人事局局长)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尽管仲裁院仍然是劳动部门的一个法人机构,但它是你们当地的仲裁机构,相信仲裁院会及时处理)。如果劳动部门已经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你可以持这些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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