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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我发现自己经常有颈背痛,手指麻木,身体虚弱。即使我赢了,也没用。我想可能是工作疲劳引起的。休息几天应该没什么坏处,我当时也没当真。直到后来,经常头晕、恶心,甚至呕吐,感觉不对劲,去医院检查,消除心中的疑虑,拿到检查报告时,我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身体好,我得了颈椎病!后来,我向领导解释了情况,把诊断报告给他看,希望他能给我请假,让我回家一段时间,他冷冷地说:“现在很忙。如果你离开,你会把工作交给谁?十分之九的同事患有颈椎病。只是个小问题。别大惊小怪。坚持下去没关系。没问题。”
领导的话让我说不出话来。我默默地走出他的办公室,想着我的健康。我得到了什么回报?我想离开,但我不愿意。如果员工生病了,单位应该体谅他的下属。否则,谁愿意尽力而为呢
我想问一下,就我而言,没有遗传病家族史,在办公室工作,长期低头,换成颈椎病,是职业病吗?想维权该怎么办律师回答:鉴于您的困惑,随着电子办公的日益普及,颈椎病患者越来越多,尤其是低头的上班族,如上班族、绣花族、进场族等,生产线等作业人员深受颈椎病困扰
据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知》(卫卫卫计发[2013]48号),中暑、白内障、航空疾病均为职业病,但颈椎病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颈椎病虽不属于职业病,劳动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患有严重颈椎病的职工,不妨申请“医疗期”的合法待遇,《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强调,职工患病(除职业病外)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疾病都能享受医疗期。只有重病才能享受医疗期,病假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即颈椎病不属于职业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建议咨询医生,看病情是否严重,是否需要停止工作休息;如果得到肯定答复,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就医,及时休养,防止事态恶化,尽可能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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