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看,旷工不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根据《新华字典》释义,旷工即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有关内容规定,旷工是指劳动者因私无故不正常出勤,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故笔者认为,公务员旷工违反了劳动纪律,本质上是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行为,与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行为错误性质相似,违反了组织纪律的相关规定。若旷工达到情节较重的程度,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给予行为人纪律处分。
一、请假不批不去上班按旷工处理合法吗?
如果劳动者的请假理由不合理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则单位可以不批准,劳动者不去上班按旷工处理是合法的。旷工行为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规定不批的,则按旷工处理是不合法的。
二、旷工怎么定义?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我国常见的关于旷工的规定有: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五天,或在一年中累计旷工十天,立即解雇、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每年旷工三次(含)以上或者累计三天(含)以上,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等。结合旷工的字面意思和常见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未按规定提供劳动,二是未经主管批准,三是无正当理由。缺少上述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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