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1份
4、转让方的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当事人对预告登记另有约定的需提交书面约定原件1份
6、自然人持2004年12月1日《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实施前已核发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系单位或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8、申请人为自然人并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应进行公证,涉及境外的应进行认证。原件1份
9、申请人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含港、澳、台地区)的,提交经重庆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原件1份
10、其它必要的相关资料原件1份
申请程序:
1、到咨询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2、到预审窗口预审
3、到受理窗口交件受理
办理时限
受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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