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江北区重庆金源时代广场调整方案设计的请示》(渝规文[2005]68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江北区重庆金源时代广场调整方案设计,同时中止执行渝府[2004]147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金源时代广场项目位于江北区滨江地段控规M18号地块内。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商业为主,以配套服务设施(含居住)为辅。
二、同意该广场调整方案设计的总用地面积23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4015平方米。其中:A区建筑面积411363平方米,含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20718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0645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232652平方米,含主题公园建筑面积187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59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93936平方米、酒店及公寓式写字楼建筑面积97419平方米。容积率2.75,建筑密度35.2%,停车位5502个(其中地上2017个、地下3485个)
三、在下阶段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园林部门的意见深化设计方案。其中绿地率22.7%,未达到《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要求,由建设业主具体落实,园林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该项目的交通组织,合理设置人流和物流交通,使人流便捷进入广场各区,广场道路要与周边道路有机结合;搞好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建筑外立面、环境、灯饰工程设计,处理好建筑物内的暖通及给排水系统,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将该项目建设成为以商业为主、配套服务设施齐全(含居住)的时代购物广场。
四、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本批复,使该规划批准的各项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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