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疫情北京工资如何发放
北京市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需遵守《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疫情国企工资怎么发
国企疫情期间如果复工了的,那么当然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如果还未复工的,那么可以酌情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说:第一,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那么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第二,如果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怎么发
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是需要正常发放的。根据疫情的影响,可以根据以下几个类型进行发放。1、如果公司员工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劳动。公司应该视为正常劳动并且支付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如果公司因为疫情导致停工停产,并且没有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需要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支付给员工工资。如果已经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职工提供劳动。并且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企业没有安排员工工作,应给员工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生活费。员工生活费需要发放到公司复工复产,或者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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