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行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
时间:2023-04-25 11:01:12 22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昨日,湖南省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湖南省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方案(试行)》进行解释。据了解,从2006年起,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扶助金每人每年600元。

省计生委强调,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首先,本人为湖南省户籍公民。其次,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省级政策规定生育。第三,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伤残,具体为:1.独生子女死亡,是指夫妻曾经生育子女,同时存活的子女最大数(含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为一个,子女死亡现无子女。2.独生子女伤残,是指夫妻曾经生育子女,同时存活的子女最大数(含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为一个,现存一个子女,该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并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盲、智力残疾、肢体残疾或精神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第四,女方年满50周岁,本人年满50周岁。

据介绍,对于既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条件,又符合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的群众来说,这两种制度不能同时享受。省计生委表示,扶助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后,可以纳入奖励扶助范围的,应退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范围,按程序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不能纳入奖励扶助范围的,则继续享受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底,湖南省将有6000多名符合扶助政策的群众,成为此项制度首批受益者。预计今年全省用于此项制度的扶助资金约需370万元。

全文6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独生子女 最新知识
针对湖南推行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湖南推行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