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独生子女可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每年发放60元。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一半。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
60岁以上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如下:
1.如果是职工或城镇居民,从发证日期到子女年满14周岁,每个月将提供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同时也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2、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60岁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没有独生子女证的不可以申请办理享受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谁负担?
根据我国《独生子女父母有优先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的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谁负担的问题,主要涉及到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有优先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的规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学生资助、奖励金等由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因此,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的负担方应为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而非独生子女父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政策等,独生子女父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压力。因此,在具体操作中,有时独生子女父母会自行承担这些费用。但总体来说,根据法律法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的负担方应为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虽然独生子女父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压力,但根据法律法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的负担方应为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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