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工资不能超过30天。工资至少一月一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压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
劳动部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项规定了可以克扣工资的五个方面的理由: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显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或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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