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户主监护期间如何转让房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供由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所在地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书,经公证的委托书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处置登记的,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证或者公证。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证;二、买卖合同,交换捐赠;
(3)继承人或者遗赠的材料;
(4)分立、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件;
(6)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证明;
(八)其他必要资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二是如何办理新房房产证。首先,购房者要考察开发商的资质手续是否健全,即五证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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