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过户被监护人房产?
过户被监护人房产有两种方式:一是选择按照分家析产的程序执行,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另一种是按照买卖过户的程序执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按照相关的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
二、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如果被监护人名下有房产需要进行过户的,依照房产是否会进行后续的买卖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分家的方式执行,需要与签署进行协商确保意见达成一致,另一种是按照正常的买卖进行过户,也需要意见达成一致,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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