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矿工不发工资是违法的行为。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手段解决: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
一、对强迫劳动雇主如何处罚?
强迫劳动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的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二、哪些情况不属于童工的范围?
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
(1)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的;
(2)利用寒暑假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
(3)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未考入初中的满13周岁的少年,从事日劳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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