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在深刻了解二者的异同后,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关系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的特点。作为用人单位,要想减轻责任,规避风险,除了签订劳务合同外,还应当注意以上特点。如想更深入的了解二者的不同,365在线律师将为您解答。
一、劳务关系适用什么法律文件?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
1、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只获得劳动报酬;
2、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劳务关系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收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薪酬工资、工作时数、休息休假、解除劳动合同等权利都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构成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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