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的主体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主体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但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2、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二、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有哪些限制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单位。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在没有其他法律例外规定的情形下,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当然在某些特殊行业,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之后,也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对此进行了明确,即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育的权利。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以是我国劳动合同的主体。我国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查看原文
2劳动者权利
(一)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三)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不履行劳动合同、没有不按时发放工资或者是没有不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劳动者即便是在试用期也不可以随时离职。因为...查看原文
3劳动合同主体可以变更吗
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劳动合同主体可以变更。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查看原文
4主体资格是否适格
一、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主体资格是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合同主体变更需要重新签合同吗合同主体变更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常见的合同主体变更有:公司合并、分离、单位撤销、自然人死亡。公司合并、分离的情况下,合同权利义务由合并、分离后的主体直接承接,无须重新签订合同;单位撤销和自然人死亡的情形下,由于合同一方主体消失,合同权利义务自然消灭,不存在重新签订之说,也无法重新签订。如果自然人的继承人愿意履行原合同,可以另行定立合同。三、合同主体错误对合同效力影响主体不对是会造成合同无效的。现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且未经...查看原文
5劳动关系主体认定的标准
一、劳动关系主体认定的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汕头招聘网(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查看原文
6劳动仲裁用工主体责任
用工主体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报酬、休假、安全保护、培训、社保等。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如试用期内被强迫劳动、未支付报酬或提供条件。股东通常不承担劳动仲裁责任,由公司财产承担,但若未履行出资责任或侵害公司利益除外。 用工主体责任主要指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和履行的责任,包括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等。在劳动仲裁中,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劳动仲裁中,股东通常是不承担责任的,劳动仲裁的责任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但公司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或者侵害公司利益除外。 劳动仲裁程序及用工主体责任的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程序及用工主体责任的法律规定涵盖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以及雇主在用工过程中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和执行等环节,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了一种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而用工主体责任则强调了雇主在用...查看原文
7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
劳动关系的内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内容如下: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2、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3、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等。劳动关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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