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旷工的补偿问题
时间:2023-11-10 19:10:11 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文介绍了旷工和辞职的概念以及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规定辞退职工的相关规定。同时强调了在合法、合法程序、公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离职职工支付任何补偿。

职工因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离开用人单位,这被称为旷工和辞职。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并且已经向职工公示,此时职工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辞退职工,在经过合理的送达程序后无需向离职职工支付任何补偿。当然离职职工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予以结清。

合法规章制度下,职工如何辞职?

根据合法规章制度,职工在提前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或者在未完成工作期间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职工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出辞职申请。但是,如果职工未完成工作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未依法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或者未及时足额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依法为职工提供合法权益保护,职工可以随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职工可以自由提出辞职申请。但若职工未完成工作擅自离职,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或未及时足额提供劳动保护、未提供职业培训或未及时足额提供劳动条件,或未依法为职工提供合法权益保护,职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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