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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