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一)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三)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合同转让效力如何
土地合同转让效力:所签订以转让方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有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有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有流转期限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的和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可以视为无效合同。
三、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转让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转让土地的面积和所处地界;
(三)转让金额的计算方式,给付方式;
(四)土地所有权转让时间和手续办理;
(五)土地转让期限和转让后所得利益的处理;
(六)约定违约责任;
(七)双方签字,有公证人还需公证人签字,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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