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该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
据了解,巡查内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重点对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的情况;《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执行的情况;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的情况;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
巡查通过进入用人单位劳动场所,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复印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审计等方式进行。同时,建立巡查台账,录入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为建立监管用人单位信息库及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打基础。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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