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纠纷涉及租赁合同中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要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需满足四个条件:当事人因同一法律关系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后履行一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但开具发票只是从给付义务,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对租赁合同关系类型亦不具有决定性作用,其违反合同的内容不能产生抗辩权。
本纠纷涉及到租赁合同中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因同一法律关系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
二、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三、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
四、后履行一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然而,并非所有违反合同义务都会产生抗辩权。开具发票只是从给付义务,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对租赁合同关系类型亦不具有决定性作用,其违反合同的内容不能产生抗辩权。
租 赁 合 同 抗 辩 权 条 件 : 先 履 行 、 清 偿 期 、 后 履 行
租赁合同抗辩权是指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对方的请求或者主张提出异议或者拒绝履行的一种权利。在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清偿期、后履行等条件是抗辩权产生的基础。
首先,先履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履行顺序,即先完成一定义务再履行一定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能先履行义务,就无权对抗对方的请求或者主张。
其次,清偿期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债务的清偿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能在清偿期届满前履行义务,就无权对抗对方的请求或者主张。
最后,后履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在先履行义务完成后才能履行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能在后履行义务完成前履行义务,就无权对抗对方的请求或者主张。
综上所述,先履行、清偿期、后履行等条件是租赁合同抗辩权产生的基础。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应当遵守这些条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该段话总结了租赁合同中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及其基础条件。指出,在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清偿期、后履行等条件是抗辩权产生的基础。同时,先履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履行顺序,即先完成一定义务再履行一定义务;清偿期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债务的清偿期限;后履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在先履行义务完成后才能履行的义务。最后,强调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应当遵守这些条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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