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职期间和个人可以追究六年前的加班费,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且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职期间,个人可以追究六年前的加班费,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且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 动 者 能 多 长 时 间 内 申 请 仲 裁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超过1年不满2年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同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前,申请人可以增加或者减少仲裁请求。申请人增加仲裁请求或者减少仲裁请求,应当说明理由,经仲裁庭审查同意,是否准许增加或者减少仲裁请求。
因此,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仲裁,但若超过1年不满2年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在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还可以增加或减少仲裁请求,但需经仲裁庭审查同意。
劳动者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但若超过1年不满2年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在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还可以增加或减少仲裁请求,但需经仲裁庭审查同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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