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质需要。包括维持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和维持奢侈生活的物质需要。
(2)性的需要。这是指犯罪人对作为生物本能的性行为的渴望。
(3)摆脱心理困境的需要。例如,消除危机感、强烈的不安、心理超负荷运行、激烈的内心冲突等方面的需要。
(4)自我确认的需要。这是犯罪人想通过犯罪行为来认识自己、证实自己存在的价值或者自己的能力等的需要。
(5)自我显示的需要。这是犯罪人希望通过犯罪行为向他人显示自己的能力、勇敢等特征,以便获得别人的赞赏、认可、友谊、接纳等的需要。
(6)充实生活的需要。这是犯罪人试图改变平凡、单调的生活状况的需要,具体表现为追求刺激的需要、冒险的欲望等。
(7)征服他人的需要。这是犯罪人想使别人服从自己的需要,突出表现为权力欲、控制欲等。
(8)爱的需要。这是犯罪人希望获得别人的爱和向别人表达自己的爱的需要。
(9)报复欲望。这是犯罪人想侵害那些损害了自己利益的别人或社会的需要。
(10)实现自己志向的需要。
一、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有什么区别
犯罪动机是产生直接故意的源泉,它不仅确定犯罪目的,而且促使危害结果的实现。由于犯罪动机的性质、强弱直接反映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大小,因而是决定社会危害性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对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目的则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目的是直接故意的重要内容,它不仅表明行为人对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已有认识,而且反映了行为人对之积极追求的主观愿望。
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是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还是存在于一切故意犯罪中,在理论上存在一定分歧。由于犯罪动机是推动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追求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因此在实施行为时,行为人对行为的非法性质是已有认识的。
二、犯罪动机的种类有几种
中国的刑法学者主张将犯罪动机分为以下11类:
(1)政治动机,出于一种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2)财物动机,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3)性动机,为了满足性本能的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4)报复动机,基于报复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5)自尊动机,为了满足某种变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发的犯罪动机;
(6)友情动机,了满足某种非社会化友情需要而导致的犯罪动机;
(7)妒忌动机,因妒忌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8)戏谑动机,出于追求冒险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9)恐惧动机,因害怕而引起的犯罪动机;
(10)好奇动机,出于好奇心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11)其他动机,如大义灭亲行为中正义感动机。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所反映出来的主观恶性往往大不一样,比如谋财害命的贪利性动机就比出于自尊动机而侵害他人的主观恶性大。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