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动机概述
马克思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凡是不以行为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许可。对于法律而言,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①]这句话科学地阐明了行为是行为人手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然而任何行为均不是凭空产生的。行为是出于人的动机下,才得以发生。如同,我们一日三餐基于我们有饥饿的心理需要而对于食物有着强烈的获得动机。睡觉的欲望则是基于身心的疲乏这一需要的出发点而使自己采取一定的方式来达到休息的目的。拿到我们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例子就更是不胜枚举了,故意犯罪(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行为都是先受某种动机的驱使。当然在初始阶段大部分尚不是出于要犯罪的动机。而对于过失犯罪,也无论是疏忽大意的情况下,还是在过于自信的情况下,它都是有一定动机的。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伴随着犯罪现象的日趋严重,犯罪种类,手段的增多和变化。我们在研究某种犯罪的行为时,是不能够越过犯罪动机这一层而直接地去与犯罪行为进行对话的,好比我们上楼梯是不会不经过一层层的梯阶一样。任何犯罪行为的发生所必然与其所处的人文、社会、地理······的...查看原文
2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
所谓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就是危害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表现。如犯罪人实施盗窃行为时,就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时,就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1.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联系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之间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都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存在的主观心理活动,它们的形成和作用都反映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2)犯罪目的以犯罪动机为前提和基础,犯罪目的来源于犯罪动机,犯罪动机促使犯罪目的的形成。(3)两者有时表现为直接的联系,即它们所反映的需要是一致的,如出于贪利动机实施以非法占有目的的侵犯财产犯罪即是如此。2.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区别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又相互区别,主要表现在:(1)两者的形成时间先后顺序不同。即犯罪动机产生在前,犯罪目的产生在后,犯罪动机是产生犯罪目的的原因。动机产生于人对某方面的需要,动机就是人意识到某种需要。犯罪动机之产生,是由于人的某些需要在不良心理因素的作用下而激发的;犯罪目的则是在对犯罪行为的性质有明确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实施犯罪时,犯罪目的控制犯...查看原文
3过失犯罪有犯罪动机吗
不是。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因为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危害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具有明确的指向即确定的目标,必然要有为了实现这一既定目标的积极追求行为,而无论是间接故意的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的心理态度,还是过失的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持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都不具备犯罪目的所需求的行为的鲜明的目标性。另外,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是密切联系而存在的,行为人因为某种需要而形成犯罪动机,并在犯罪动机的指引和推动下确定犯罪目的,如果说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具有动机却不存在犯罪目的,就违背了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辩证关系。所以,我们说只有直接故意犯罪才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查看原文
4犯罪动机的条件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促使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它回答行为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犯罪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产生犯罪动机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内在的需要和愿望;二是外界的诱因与刺激。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共性表现在:都是行为人的心理活动,都通过犯罪行为表现出来,都反映行为人的某种需要,有时二者甚至是一致的。区别在于:动机产生在前,目的产生在后;动机回答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动因何在,目的回答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发生的结果是什么;动机不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目的一般以危害结果为内容;同一性质的犯罪,动机可以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不同性质的犯罪,目的不相同,但动机可以相同。犯罪动机在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中影响定罪。即当刑法分则规定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是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中的情节包含了犯罪动机,因而动机的内容可能影响定罪。当然,动机的主要作用是影响量刑。同一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不同的犯罪动机能够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同,反映出改造犯罪人的难易程度,这是量刑所必须考虑的因素。推荐阅读:犯罪动...查看原文
5犯罪动机的分类
西方的犯罪学家根据犯罪动机的性质,把犯罪动机分为财欲、性欲和攻击欲三大类。我国的刑法学者主张将犯罪动机分为以下11类:(1)政治动机,指出于一种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2)财物动机,指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3)性动机,指为了满足性本能的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4)报复动机,指基于报复而产生的犯罪动机;(5)自尊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变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发的犯罪动机;(6)友情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非社会化友情需要而导致的犯罪动机;(7)妒忌动机,指因妒忌而产生的犯罪动机;(8)戏谑动机,指出于追求刺激而产生的犯罪动机;(9)恐惧动机,指因害怕而引起的犯罪动机;(10)好奇动机,指出于好奇心而产生的犯罪动机;(11)其他动机,如大义灭亲行为中正义感动机。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所反映出来的主观恶性往往大不一样,比如谋财害命的贪利性动机就比出于自尊动机而侵害他人的主观恶性大。...查看原文
6犯罪动机的形成
犯罪动机的形成。(一)人和犯罪人在考虑论述犯罪动机的过程中,笔者出现了以“人”作为犯罪动机形成基础来进行的念头,盖闻造物主创造了人;殊不知他自己也未曾预料到,人类的能动性和创造力是如此之强。数千年的进化使人的思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实在匪夷所思。它的内涵和包容是如此的广博、同时它的黑暗和骚动又是如此的剧烈。谈及人的问题犹如谷底仰望高峰,祈求着峰顶的恩惠。在这座法学的殿堂里。一代代的巨人们朝它“顶礼膜拜”。希冀能从更深入的角度来探索关于人的问题。虽然结果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总比固步自封要好些。这里根据赵宝成教授的观点,把人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方面来分析:1,人:人(包括犯罪人)是自然属性(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或融合。其中社会属性是人(包括犯罪人)的本质属性。首先,应当承认,人(包括犯罪人)来源于动物,并且迄今带有动物性的特征,即自然属性的一面。基于此点,犯罪实证学派的奠基人之一龙勃罗梭得到启发,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课题。虽然对于他的学说形成的过程我们当代人所知甚少,但或许从他于1906年在都灵的犯罪人类学大会上的讲演中能略知一二:“望着这些奇怪的畸形物...查看原文
7犯罪动机的特征
犯罪人之所以犯罪,从其心理方面来看,就是由于存在着犯罪动机的缘故,是犯罪动机发挥作用的结果,正是在犯罪动机的推动下,犯罪人才确定犯罪目的,选择犯罪方式,做出犯罪决定和实施犯罪行为的,因此犯罪动机是推动犯罪人进行犯罪行为的直接的心理动力,是促使犯罪人处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积极状态的内部原因。显然,犯罪动机虽然同样具有一般动机的特征,然而又不完全相同。从犯罪动机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动机有如下几个特点:(1)犯罪动机的主观性什么是犯罪,你是不是还不是很了解呢?请进入犯罪的专题犯罪动机是犯罪人的主观心理活动,它是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特有的一种心理现象,它的形成和作用都反映着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及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2)犯罪动机具有相对性犯罪动机是与犯罪行为相对的概念,没有犯罪行为便没有犯罪动机可言。犯罪动机引发的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无论行为人的动机是多么的卑鄙和邪恶,只要它引发的行为不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而是一般的错误行为或不道德行为,那么,我们就不能把它称为犯罪动机,而只能将其看做是一般意义上的动机。(3)犯罪动机具有动态性犯罪动机是一个动态概念,它所反映的是一种动...查看原文
8犯罪动机影响定罪吗
在中国刑事立法中,犯罪动机不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而属于酌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来并加以适用的,对正确裁量刑罚有影响的事实情况。犯罪动机的不同,直接说明行为人的罪过程度不同,因而是量刑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一、犯罪动机的分类西方的犯罪学家根据犯罪动机的性质,把犯罪动机分为财欲、性欲和攻击欲三大类。中国的刑法学者主张将犯罪动机分为以下11类:1、政治动机,指出于一种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2、财物动机,指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3、性动机,指为了满足性本能的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4、报复动机,指基于报复而产生的犯罪动机;5、自尊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变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发的犯罪动机;6、友情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非社会化友情需要而导致的犯罪动机;7、妒忌动机,指因妒忌而产生的犯罪动机;8、戏谑动机,指出于追求刺激而产生的犯罪动机;9、恐惧动机,指因害怕而引起的犯罪动机;10、好奇动机,指出于好奇心而产生的犯罪动机;11、其他动机,如大义灭亲行为中正义感动机。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所反映出来的主观恶性往往大不...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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